深圳人才房能在房租这块的支出上减轻我们不少的压力,一旦符合条件的肯定要努力去争取了,下面就来跟大家聊一聊“2020龙岗区人才房(社会存量住房)配租申请指南”吧!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龙岗区人才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龙岗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龙岗辖区就业的人才供应通过市场筹集的社会存量住房。
本批次供应的社会存量住房房源为泊寓白石塘店、冠寓恒路店、碧家雪浩店等30个项目共6655套,户型包括单房、一房一厅及两房一厅等,建筑面积约15-75平方米,住房均带装修并配备部分家具,具体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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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供应房源由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龙岗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工作,并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三级及以上专项职业能力。(先进制造业企业员工不受本条款限制)
(三)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未正在承租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注:
1.“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但不包括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险种。
2.“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一)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方式
泊寓龙岗上李朗店等30个项目受理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周六、日正常受理)。
申请人在上述受理期间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拟承租的项目管理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如上述各项目房源在2020年12月15日前配租完毕,则该项目终止受理申请。
2.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二)资格核查、公示
申请资料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受理,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初核后送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终审。
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方式
按照申请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选房,具体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自行安排。
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业务咨询电话:28508857。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业务咨询电话:28589965。
(一)一户家庭只能申请配租一套住房。
(二)享受优惠租金面积上限:单身居民35平方米,2人及以上家庭70平方米,超出上限面积部分按市场租金计算。
(三)享受优惠租金期限:与租赁期限一致,但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取消其人才优惠租金资格:
(一)就职企业的注册地迁出龙岗区或企业被注销。
(二)无正当理由住房空置3个月及以上。
(三)转租、互换、出借承租住房。
(四)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退租或租赁合同到期退租。
(五)擅自改、扩建或改变住房用途、使用功能。
(六)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商品房或拥有其他任何形式住房,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七)本人或共同申请人利用承租住房从事非法活动。
(八)其他经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
(一)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二)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一)申请人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并根据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按规定申请本批次人才住房优惠租金的,须在签订相关协议前,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三)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以上是关于“2020龙岗区人才房(社会存量住房)配租申请指南”的全部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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