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及坪山区个人申请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有关规定,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现面向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配租公共住房。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配租房源主要为原承租人退租等原因腾退的房源,分布在万科金域缇香一期、万科金域缇香二期、深业御园、东晟时代花园、京基御景印象家园三期、祥祺滨河名苑、六和商业广场一期、燕子岭配套员工宿舍、新城东方丽园、聚龙花园一期、聚龙花园二期、心海城一期、财富城一期和锦绣华晟家园(一标)等14个公共住房项目,共计386套房源,均已具备入住条件,其中单身公寓106套(含10套无障碍用房),一房90套,两房180套(含9套无障碍用房),三房10套。
二、配租对象
2017年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实行前存量的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
三、配租方式
(一)配租房源户型标准
以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申请户型为依据,可选择其申请户型及以下户型房源,即申请三房户型的可选本批次所有户型房源,申请两房户型的可选本批次两房、一房或单身公寓户型房源,申请一房户型的可选本批次一房或单身公寓户型房源,申请单身公寓户型的仅能选单身公寓户型房源。
认租个人(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申请时对应户型房源且承租到本批次房源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二)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2017年人才住房积分政策实行前存量的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按照受理时间先后排序。
第二序位: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根据积分配租规则排位。分值相同的,按照受理时间先后排序。
上述各序位中,在库轮候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其在该序位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①坪山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②持有本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③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退役军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④市、区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四、配租程序
(一)现场看房
现场看房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
有意认租本批次项目的在库轮候申请人,提前与小区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约定的时间现场看房。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每户家庭最多安排两人现场看房,看房期间请听从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安排。
各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方式如下:
心海城一期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93202902
东晟时代花园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52119683
深业御园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283366114
万科金域缇香一期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52228615
万科金域缇香二期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52228626
京基御景印象家园三期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28398222(转3)
祥祺滨河名苑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45180508.
燕子岭配套员工宿舍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92177309
新城东方丽园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521245310
六和商业广场一期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520900011
聚龙花园一期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937767612
聚龙花园二期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933668313
锦绣华晟家园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9712166、0755-8971206614
财富城一期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9780866
(二)提交认租申请
1.认租时间、地点
认租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认租地点: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2.认租方式
有意认租本批次项目的在库轮候申请人请在上述规定的认租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至认租地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认租申请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房源。
(1)个人(家庭)认租申请表(原件1份,点击下载)
(2)受理回执(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历年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积分核算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原件1份,仅限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提交)
(4)在库轮候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属于特殊群体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3.信息变更
在库轮候申请人学历、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在工作日内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申请变更(注:本通告发布之后新增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新增的共同申请人不作为本批次房源有效配租人口数)。
本批次认租个人(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0年7月2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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