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住建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受理南山区2020年度“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通告,为进一步落实南山区“领航人才”的安居保障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现公开受理“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
南山区年度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0年4月21日12:00至2020年5月7日18:00(含周六、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式:首次申请或申请续发“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的人员,于申报时间内登录“深圳市南山区‘领航人才’安居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经我区认定的“领航人才”。
(二)申报条件
1、持有“领航人才卡”,且“领航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领航人才”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取消认定资格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2、“领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含免租金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接受赠与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其中,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领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4、“领航人才”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南山区人才安居住房补租、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补贴标准
(一)领航人才A类:4800元/月
(二)领航人才B类:3200元/月
(三)领航人才C类:2560元/月
四、补贴期限
经“领航人才”自愿申报,且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本次发放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内、且“领航人才”证书处于有效月份的租房补贴。申请续发的,累计不超过36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租房补贴的发放时间,以下一年度发布的受理通告为准。
五、申报资料(需由单位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一)南山区“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二)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
(三)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
(四)在职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及社保证明(退休返聘、外籍或港澳台人员无须提供社保证明)
(五)个人的租房合同。
六、温馨提示
租房补贴实行诚信申报制度,“领航人才”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存在虚报瞒报等违规申领租房补贴情形的,收回补贴,且自本年度起3年内不再受理该“领航人才”、“领航人才”创办企业或组织的人才安居保障申请。
七、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区住房住建局:26493118、26493508,26013209;区人才工作局(咨询有关“领航人才卡”及“领航人才”证书事宜):26455435;技术支持:15012652241,13065157276。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山区人才和保障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便是关于“南山区年度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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