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区每年都会推出多批次人才住房保障,近日,2018年福田区第一批产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即将迎来结束,现剩余时间仅有2天了,还没申请的赶紧申请吧,已经申请的就抢先来看一下房源情况吧。
据悉,此次深圳福田产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房源共1860套,主要有润达圆庭、万科泊寓、绿景虹湾、城市春天、水围人才公寓、天健缤悦荟、新洲mini公寓、坤宜福苑以及湖润名苑等项目。大家是不是很想知道配套住房颜值怎样呢?据说都是各种高大上、高颜值的可供大家选择,话不多说,直接上图。
福田1860套人才房配租申请指南
受理时间
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22日(工作日受理)
配租对象
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和社会组织
申报条件及类别
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承租条件(详见附件《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下称《认定标准》)。
企业和社会组织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同时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申报:
区发改局为节能环保产业企业的主管部门;
区经促局为总部企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商贸旅游业、批发零售餐饮业、专业服务业、外贸业、现代农业的主管部门;
区科创局为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专利代理机构、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主管部门;
区住建局为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
区文产办为建筑装饰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等文化创意企业的主管部门;
区投资推广署(金融发展事务署)(下称“投融署”)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及上市企业的主管部门;
区委政法委为社会组织(经济产业类协会、法律类社会组织以及纳入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配租工作的社会组织除外)的主管部门;
区教育局为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的主管部门;
区司法局为律师事务所、法律类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
区财政局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主管部门;
区卫计局为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
区企服中心为经济产业类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
优先原则
根据福田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的辖区企业纳入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范围。同时,向辖区企业单位配租产业人才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企业拥有“福田英才”数量。
2021-07-20 09:34
2021-07-20 09:18
2021-07-20 09:13
2021-07-20 08:55
2021-07-20 08:41
2021-07-20 08:35
2021-07-19 15:36
2021-07-19 09:27
2021-07-19 09:21
2021-07-19 09:09
2021-07-19 09:02
2021-07-19 08:51
2021-07-19 08:34
2021-07-1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