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
“福田英才荟”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硕士12500元/人、博士15000元/人,也就是说在福田区工作的朋友们,加上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金额之后,硕士总共能拿到37500元/人,博士45000元/人。
申请条件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
2、2016年4月1日后经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
3、具有本市户籍
4、在引进本市后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申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在辖区企业缴纳的(自主创业者需申报之前连续在辖区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5、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
6、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有关条件并已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续发审核)并全额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申请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
2、申报人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5、申报人社保清单、银行卡
6、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创业证明材料
7、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8、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
9、《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
申请流程
1、申报人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并全额领取补贴后,向区人力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区人力中心汇总配套补贴申报及申报人名单,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3、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五个工作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本次申报终止。
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产生,区人力中心有权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异议问题进行补充说明,申报人有配合区人力中心进行异议审查的义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4、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中心将申报人纳入配套补贴发放名单,将配套补贴款拨付至申报人的银行账户。申报人因个人信息不准确造成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在更正个人信息后纳入下一个拨付周期。
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申报人,本次申报终止。
配套补贴申报未审核通过但仍在申报时限内的,可以再次提出申报。
福田区的追加补贴有点不一样,本科没有,只有硕士和博士才有,而且申请条件也不太一样,各位小伙伴们要看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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