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过新年,带着新气象的深圳在2017年的首批公租房即将出现,为深圳的人才减轻住房压力。
房源涉及五个项目,分布在金穗花园、益田大厦、笔架山公馆、宝龙嘉园、华业玫瑰四季馨园一期,是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今年推出的首批定向配租住房。
公租房具体位置
1.金穗花园: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平龙西路以北,中环大道以东,金穗西路以南。
2.益田大厦:位于福田区福强路市妇幼保健院对面,地铁3号线益田站A出口。
3.笔架山公馆:位于福田区梅林街道林园东路10号。
4.宝龙嘉园:位于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岗路。
5.华业玫瑰四季馨园一期: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处。
配租对象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包括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
2、截至2017年1月5日(含当日),市政府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
3、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单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窗(http://61.144.226.2:8082/wssb/login.jsp),点击“市局高中初人才租房补贴 ”,输入单位全称查询。
房源概况
(一)面向高层次人才配租房源共257套,其中:
1、益田大厦152套,其中一房一厅76套(建筑面积约63㎡),两房一厅76套(建筑面积约80㎡);
2、笔架山公馆103套,其中二房一厅72套(建筑面积约70㎡),三房一厅31套(建筑面积约87㎡);
3、华业玫瑰四季馨园一期三房二厅2套(建筑面积105-129㎡)。
(二)面向市政府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和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房源共1830套,其中:
1、金穗花园1400套,其中单身公寓1080套(建筑面积约35㎡),一房一厅320套(建筑面积约50㎡);
2、益田大厦单身公寓302套(建筑面积38.13-51.17㎡);
3、笔架山公馆二房一厅100套(建筑面积约70㎡);
4、宝龙嘉园二房一厅26套(建筑面积约58㎡);
5、华业玫瑰四季馨园一期二房二厅2套(建筑面积约70㎡)。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社保方面:(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住房方面:(需同时符合)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计生方面:(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5年的。
户籍方面:
1、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3、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4、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材料
高层次人才须提交如下材料:
1、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1份);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杰出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原件1份);领军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声明(原件1份);
6、深圳市人才住房申请担保书(原件1份,见附件3);
7、个人完税证明(原件1份,须显示有扣缴义务人名称);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住房专员)身份证件(身份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其他材料原件各1份)。
市政府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和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单位人才住房申请表(见附件4,原件1份);
2、单位证照(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2016年度的纳税证明(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原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住房专员)身份证件(身份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其他材料原件各1份);
5、申请单位人才住房需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原件及光盘电子版各1份);
6、市政府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交市政府相关批示文件。
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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