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全部流程:
一、首发申请
(一)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补贴系统将从各人才引进系统及社保系统提取个人信息并校验。
(二)受理。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的首个工作日汇总上一季度申请名单。
(三)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门核查户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情况等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首发申请,符合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申请未通过审核且仍在引进一年内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四)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拨付不成功的,将纳入下一个发放周期。
二、续发申请
(一)审核。首笔租房补贴发放半年后,系统自动提交续发申请,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季度汇总名单,送市公安部门及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信息。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续发申请,符合发放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终止,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租房补贴。
(二)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拨付不成功的,将纳入下一个发放周期。
三、异议及问题处理
涉及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等)修改、申诉、复议以及投诉等,申请人需到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一)因其他职能部门核查结果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不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申请人需到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并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对户籍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对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市、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如申请首次补贴时,无法办理金融社保卡,本人可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填报首次发放账户。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2、由开户银行开具的账户证明原件(需同时具有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信息);
3、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备注:补贴续发将拨付到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不能更改为其它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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