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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心理学重点提示:教学设计

[作者:xiaoyang]
2012-02-27 17:39

教师资格证考试心理学重点提示:教学设计

重点提示

统观近几年全国各省的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心理学考试,本章的考查重点是:

(1)教学目标的分类及表述方法。

(2)运用指导教学法和发现教学法设计课堂教学。

(3)个别化教学的基本环节及模式。

考纲链接

1.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预期学生通过教学活动获得的学习结果。

2.教学目标的意义:

(1)指导学习结果的测量和评估;

(2)指导教学策略的选用;

(3)指引学生学习。

3.教学目标的分类:

(1)认知目标;

(2)情感目标;

(3)动作技能目标。

4.认知目标包括: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评价。

5.情感目标包括:接受、反应、形成价值观念、组织价值观念系统、价值体系个性化。

6.动作技能目标包括:知觉、模仿操作、准确、连贯、习惯化。

7.教学目标的表述:

(1)行为目标:是指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陈述的教学目标;

(2)心理与行为相结合的目标。

8.行为目标具备三个要素:

(1)具体目标。即用行为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

(2)产生条件。即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

(3)行为标准。即提出符合行为要求的行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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