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外,应试其余科目均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
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
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考务费分成和收缴请各市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费分成和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1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附件:1.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5.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6.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7.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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