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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个体户与公司的特点及区别

[作者:xiaoping]
2019-05-13 11:22

       企业形式

       个体工商户(个体户) — 个人经营,无限责任,一般定期定额缴税

       合伙企业 — 两人按合伙协议出资组建,无限责任,按实际营收额缴税

       个人独资企业 — 个人出资,无限责任,按实际营收额缴税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 两个以上投资人,注册资本最低3万,有限责任,按实际营收额缴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 一个投资人,注册资本最低10万,有限责任,按实际营收额缴税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在这里,对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作介绍,要求较高,对创业者初期没有帮助。

       各种企业形式的特点

       个体工商户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这三种形式的企业都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都是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以所有合伙人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当企业的资产不能偿还债务时,必须拿出创始人的债务进行偿还,这是与有限责任公司最主要的区别。)

       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都是由一个人申请成立的。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和风险,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这三种形式的企业名称都不能以“公司”、“有限责任”等结尾,可以以“处”、“所”、“中心”等结尾,如“XXX经销处”。

       都没有最低注册资金的限制,就是1元钱也可以注册,注册费用各地都不太相同,最好咨询当地工商局。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

       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一般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特别类型的公司要求会不相同,根据相关规定(比如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有很高的要求)。一人有限公司最低10万元。

       有限公司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不负连带责任,所有的负债以公司资产清偿,与股东的个人财产没有关联。

       除了一人有限公司以外,其他有限公司必须由两个或以上的股东共同申请创建。

       对比分析

       相互的区别主要在是否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是否负连带责任。(特别备注:无限责任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互相变换,只能关掉重开)。

       个体工商户每月按定额来缴税,建简易帐。每月固定扣税和工商管理费,国税地税和个人所得税,每月400元左右,工商管理费150元左右(视当地),股东负无限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按开票额来缴税,建复式帐,不用缴工商管理费。

       企业名称上,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公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等结尾。股东负有限责任,以公司的财产为限。

       个体户最多只能雇用7人,合伙企业最多20人,有限公司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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