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生活频道 > 日常生活 > 日常生活 > 正文

龙华一男子纵火为自杀 自杀未果已被拘留

[作者:qingrui]
2017-02-20 09:08

  深圳龙华一男子在屋里放火,目的竟然是为了自杀。但是他的行为涉嫌放火罪,目前已经被龙华警方刑事拘留。

   2月8日晚6时,深圳龙华民治皓月花园1栋4楼一房屋发生火情,不时传出爆炸声响,小区住户们见状纷纷报警求救,龙华区民治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所长带领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案发地点是小区楼房,周围紧挨着多栋居民楼,若火势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派出所民警立刻联合消防部门展开营救工作。

  现场房屋内火势较大,不断有浓烟、火苗从屋内窜出,救援人员把防盗门破拆后进入火场搜救,在卧室地板上发现一名全身赤裸并已昏迷的男子,救援人员即刻将男子抬出房屋送医救治,同时迅速将火扑灭。

  火灾扑灭后,派出所迅速组织刑警、消防火调人员到场调查火灾原因。经现场调查、走访及询问当事人,民警排除电气线路起火、外来火源、自燃等情况,判断当事人李某因经济纠纷产生厌世情绪,自行在房屋内多处放火试图自杀。

龙华一男子纵火为自杀 自杀未果已被拘留

  据了解,李某今年67岁,放火烧屋的目的是为了自杀,在火灾中李某脚部受伤,房屋过火面积3平方米,经济损失2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涉嫌放火罪,目前已经被龙华警方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男子涉嫌违反的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长沙一名女子因感情事欲在家纵火自杀

  2016年4月26日晚上9点左右,长沙市山语城小区。黄敏(文中均为化名)给男友张贵打了几个电话,对方都没有接听。随后,她将门窗反锁,把钥匙丢到楼下,将菜籽油倒在沙发、被褥上,用打火机点燃。她称,当时没有报警是因为“自己想死”。近日,因犯放火罪,她被开福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去年8月左右,29岁的黄敏与张贵认识,并交往恋爱。之后,两人在山语城小区同居。其间,因张贵总是不去找工作,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执。

  今年4月24日,黄敏因为发现男友还有别的女人,和他闹分手。4月26日晚9点左右,张贵外出玩乐。黄敏接连打了几个电话,张贵都没有接听。后来又给他发了一条信息,但对方还是没有回应。

  黄敏认为张贵不珍惜两人感情,“觉得很绝望”,便产生了放火报复和自杀的念头。放火后,火势蔓延,导致房屋大面积燃烧。黄敏感到害怕,大声呼救,周围邻居闻讯立即报警。消防将火扑灭。经统计,该房屋财产损失为8185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敏不能正确处理情感纠纷,为发泄情绪,故意放火烧毁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