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对深圳人甚是照顾,一言不合就发福利补贴,现在的福利补贴竟然多达十八项,身为深圳人可是莫大的幸运!
一、儿童成长补贴
补贴对象:
深圳合法幼儿园就读的深圳户籍和符合规定的非深户籍3~6岁在园儿童。
补贴标准:
每学年受理一次,每生每年1500元补贴,每学生最多可申请三次。
申领时间:
9月19日—10月21日(2016年申领时间,仅做参考)
二.独生子女补贴
补贴对象:
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金。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60元,即每人每年1920元。
三.人才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
2016年3月23日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补贴标准:
本科1.5万/人、硕士2.5万/人、博士3万/人
申请期限: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
四.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具有本市户籍。
补贴标准:
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按季度发放,累计不超过3年。
五.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补贴对象:
在深圳市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深圳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
补贴标准:
小学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
初中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申领时间“
春季:一般在4-5月
秋季:一般在10月左右(仅供参考)
六.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
初次就业补贴: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下列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1.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2.残疾高校毕业生;3.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临时生活补贴:
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1.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
2.属本市低收入居民;3.本市“零就业”家庭成员;4.本市残疾人家庭成员。
七.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1、属于法定劳动年龄范围(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内的本市户籍人员(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或在本市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
2、取得培训补贴目录内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
注意:通过参加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政府公益性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
一年可申请一次。不同工种、不同职业资格登记补贴标准不同,最高补贴可达7000元每人,平均标准为1750元每人。
八.自主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补贴标准:
1.创业场租补贴标准
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2.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标准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九.留学人员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1、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资助(以下简称“创业资助”);
2、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主要包括完善留学人员创业园公共服务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以及参加与引进留学人员相关的展会项目(包括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广州留交会等);
3、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事项。
补贴标准:
一等资助100万元,二等资助50万元,三等资助3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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