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在2014年3月1日实施时,规定歌舞娱乐和休闲服务场所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为限制吸烟场所,限制吸烟场所期限届满后禁止吸烟,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12月31日,深圳市控烟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在中心书城南广场联合举行了“深圳市限制吸烟场所全面禁烟执法启动仪式”。国家卫计委、国家疾控中心有关领导、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代表到场参加。
深圳休闲娱乐场所也要“禁止吸烟”了!
从2017年1月1日起,深圳市的酒吧、浴足店等休闲娱乐场所将从“限制吸烟”转为“禁止吸烟”场所,违者罚款50-500元;场所控烟不力,罚款1-3万元!
为使休闲娱乐场所知晓《深圳控烟条例》的内容,顺利过渡为全面禁烟,深圳市公安局决定开展休闲娱乐场所全面禁烟督查执法行动,其中执法将分为三个阶段。
劝阻督导整改阶段(1月1日- 31日):
将以劝导为主,对各控烟场所开展控烟监督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阶段(2月1日- 4月30日):
对控烟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场所应进行复检,对控烟整改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发现问题的场所、不听控烟劝导的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常规执法检查阶段(5月1日起):
公安机关将定期开展控烟执法行动。
这是怎么回事呢,深圳市应该很早就开始禁烟,怎么现在才开始?
2014年3月1日,《深圳控烟条例》实施,宣告深圳成为控烟城市。《条例》为两类场所设立了过渡期:
1、酒吧、歌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2、茶艺馆、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
这两类场所被列为限制吸烟场所,在过渡期限届满后,再自动转为禁止吸烟场所。
2016年12月31日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天,从元旦开始,深圳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
深圳从此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时代!
深圳市控烟办介绍,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4414人次;劝导吸烟人员351104人次,处罚36700人次,共计个人罚款1838700元;检查各类场所231064处,出具监督意见书16684份,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场所3584处,对违法场所罚款处罚8宗,共计场所罚款21万元 。
“深圳给人民带来了最珍贵的新年礼物——清新的室内空气,这是健康之礼,更是生命之礼,也是跨入2017年的最好方式。”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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