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光明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人才房开始了,还在为房租烦恼的小伙伴可以看一看了,具体看看申请条件以及相关流程吧!
本次供应房源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申请,企事业单位及入住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为光明区人才住房需求库的在库企事业单位。
2.入住人与在库企事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入住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入住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指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项能力证书的人员,或者按照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引进我市的人员)。
5.入住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正在承租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6.入住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企事业单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入住同一套人才住房,相关入住人均要符合申请条件。
入住人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配偶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享受配租面积;配偶不具有本市户籍或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不享受配租面积,但属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除外。入住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入住人父母、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在库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对申请条件中第4项的人才认定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并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除高层次人才外,本次配租以人才家庭为基本单位确定配租面积,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察因素,建筑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人才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7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8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4.同一企事业单位满足条件的未婚申请人合租配租标准为:两人配租7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人配租8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数的限制,配租8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建筑面积120至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市、区高层次人才配租,执行市、区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规定。
(一)单位认租。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发布认租通告,2022年4月28日24:00前提交入库申请材料且2022年5月20日18:00前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并进入人才住房需求库的企事业单位(系统中申请状态显示为:已入库)可根据住房需求提交认租申请。网上认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00至2022年5月25日18:00。2022年5月25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二)资料审核。红坳公共住房项目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安居鸣鹿苑项目由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按照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要求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方案。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房源情况、认租需求等确定配租方案。
(四)公示结果。配租方案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红坳公共住房项目将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通知申请单位签订合同;安居鸣鹿苑项目将由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通知申请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日内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签订定向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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