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的相关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取消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截至目前,中国国际航空、深圳航空、天津航空、昆明航空等航空公司已发布通知,取消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通知如下:
中国国际航空:
自2022年1月5日(含)起销售的国内客票,国航将免收中国内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国际客票以系统自动计算结果为准。
温馨提示:2022年1月5日(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您在2022年1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国航不再退还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用。国际客票遵循运输总条件下的国际客票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实施细则。
深圳航空:
深圳航空自2022年1月5日(出票日期)零时起,国内航线含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全部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天津航空:
自2022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天津航空国内航线将全面停收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换开时按原客票燃油附加费标准打印)。
天津航空:
自2022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天津航空国内航线将全面停收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换开时按原客票燃油附加费标准打印)。
昆明航空:
自2022年1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昆明航空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20元下调为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10元下调为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及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下调为0元。
注:1.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
2.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
3.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GM/JC。
三、2022年1月5日零时前已出票国内航线客票不再退还原燃油附加费标准与新燃油附加费标准之间的差额。
四、出票日期在2022年1月5日零时之前的客票在2022年1月5日(含)以后改期乘机,不再退还原燃油附加费标准与新燃油附加费标准之间的差额。
五、出票日期在2022年1月5日零时之前的客票,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
六、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项目和标准在客票上单独表示。
以上就是“1月5日起飞机附加燃油费取消”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01-0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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