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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近三年逮捕涉黑涉恶1605人

[作者:sulong]
2020-11-25 09:01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新喜介绍说,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办案准绳,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17件160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4件1597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结率99.83%。

深圳检察机关近三年逮捕涉黑涉恶1605人

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强化线索摸排,深挖彻查“保护伞”,通过自行发现、群众举报等方式共发现并及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42条,其中保护伞线索90条,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4件14人。同时深圳市检察机关着力提升“黑财清底”的办案成效,铲除经济基础。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时随卷移送的现金、银行账户以及已评估的财产金额共计人民币3.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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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监察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市检察院先后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等主管部门建立了专项斗争反馈机制。此外,市检察院及时编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公开信息。截至目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各类扫黑除恶信息452条,中央、省、市各类媒体先后报道我院扫黑除恶相关动态、案例220条,宣传报道数量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国江向大家介绍了文润祥、安哪心、唐宝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典型案例。刘国江回答记者提问,通过办理近年来的案件,深圳市涉黑涉恶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涉黑涉恶案件主要涉及娱乐、赌博和高利贷等行业;二是在地域特征方面,黑恶势力活动范围一般是在以原特区外的区域为中心而展开;三是黑恶势力在行为特征方面,以传统暴力手段为主,但也逐渐出现了以碰瓷、套路贷、网络敲诈等软暴力手段实施犯罪案件,有的还通过组织形式合法化,以公司方式经营,掩盖其违法犯罪目的。

三年来,深圳市的司法机关通过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打击效果明显,从目前看,深圳的黑恶势力犯罪明显下降,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了很大提升。接下来,深圳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建”工作为立足点,加强和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制度建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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