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盐城公安机关从一条消费者举报的通过个人社交账号购买到假冒知名品牌服装的线索入手,深挖链条、循线经营,一举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服装案。
2020年10月21日,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在江苏省公安厅和盐城市公安局的指挥下,抽调警力60余人,会同广东、浙江等地同时收网,目前已抓获黄某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个,现场扣押手机15部、电脑15台、账簿100余本,各种假名牌服装1.2万余件,案值1.6亿元。
侦办:从一件假冒品牌男士上衣入手
据盐城市公安局介绍,2020年9月6日,一名消费者到建湖县公安局报案,称其于2020年9月1日在社交平台上购买了一件某品牌男士上衣,衣服到手后发现应系假货,建湖县公安局受案后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
通过侦查,发现该社交账号由犯罪嫌疑人李某使用,同时李某在电商平台有一网店,该网店上架的衣服均是无牌,当有顾客买衣服时,李某会推荐客人添加社交账号购买衣服,该账号大量发布名牌衣服图片,出售的衣服均为假冒品。
为彻底查清犯罪事实,2020年9月6日盐城市公安局明确由建湖县公安局对有关线索立案侦查,并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李某等人名下的14个社交账号进行深度研判分析,发现李某等人采用“一件代发”的经营方式,即李某获得客户订单后,告知其上游供货商翟某等人,由翟某等人向客户以快递、货运等形式发货。经对翟某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进行研判分析,发现翟某系广州市某服装城档口的工作人员,档口的负责人是易某,翟某通过社交账号对外销售假名牌服饰,并帮助发货。
专案组经过认真研判,发现易某和其丈夫黄某共同开设一服装设计有限公司,黄某任公司法人代表,易某任公司监事。警方进一步工作发现一个集产、储、销为一体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团伙:黄某和易某在东莞设立服装厂,私自生产、印制多种知名牌服饰,后安排专人将货运至档口附近的仓库,由易某、翟某等3人负责在档口和网络对外销售。易某除发展李某外,还在广东、浙江等地发展下线。
2020年10月21日,建湖县公安局组织警力会同广东、浙江等地公安机关集中收网,现场抓获黄某、翟某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捣毁1个地下工厂、4个仓库、档口2个,至此案件告破。
查明:假冒名牌服装销售网络涉及25个省(市)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易某在东莞市租赁一处厂房,由黄某负责工厂的日常经营,雇佣多人在厂房内生产、制作多种假冒名牌服饰。
首先由黄某购买正品服装回来给裁缝“打版”,然后到市场上买相应的面料、辅料、商标用于制作假冒的成衣样品,样品制作成功后,根据订货量,再采购相应的面料、商标、吊牌、五金、纽扣等,让工人去大量生产制作各种假冒名牌服装。假冒名牌服装生产后,黄某安排多人负责将货运至广州某仓库,由易某带领翟某、吴某等人负责在服装城档口及通过社交平台、网络直播等方式对外销售,其下线有李某、莫某、周某、任某等人,其销售网络涉及20余个省(市),案值1.6亿余元,严重侵害了品牌权利人的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据盐城公安机关介绍,其作案手段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在假冒的名牌商标标识表面贴上自己注册的品牌商标标识,顾客收货后只要将外层的标识撕掉即可;二是在假冒的名牌商标标识后加贴一个字母,顾客收货后将多余的字母撕掉即可。
据了解,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突出事关群众健康和安全的重点领域,已破获各类侵权假冒刑事案件1.1万余起,涉及食品药品、服装箱包、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多个领域,摧毁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犯罪团伙,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先后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实体市场开展执法行动3.1万余次,组织开展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活动140余次,有力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作为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重要刑事司法力量,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各类侵权假冒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坚决铲除此类犯罪土壤,为消费者和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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