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社保结算?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社保退回?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社保结算:
(1)参保人死亡;
(2)参保人丧失中国国籍且取得外国国籍;
(3)参保人注销原户籍,移居港澳台;
(4)外国人离境;
(5)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但不申请延缴或转移;
(6)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出,但转入地只接收医疗保险关系不接收医疗保险金额,可申请医疗保险结算。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社保退回:
(1)重复参保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违背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唯一性。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双重劳动关系或不了解政策多重参保造成的,在归集养老保险关系时一般按“先转后清”的原则,不能合并部分的个人缴费本息可退还给本人。
(2)无法转移
参保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本人又不愿继续参保缴费,而且无法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军人退休
军人入伍前已参加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在退出现役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4)转变国籍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社保结算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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