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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最低6.6元/m²·月 坪山区发布14个公共住房项(3)

[作者:junjie]
2020-07-20 16:06

  ②受理回执,复印件;

  ③申请人历年社保缴费明细,原件(社保积分核算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

  ④在库轮候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属于特殊群体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3、信息变更

  ①在库轮候申请人学历、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在工作日内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申请变更。

  ②本批次认租个人(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0年7月24日17:30。

  申请表的获取,可以在深圳查查吧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坪山申请表】,获取下载入口。

  03、认租资格核查及名单公示

  认租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个人(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04、公布选房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认租个人(家庭)按照房源数量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递补名单。排名1-386位的,作为入围认租个人(家庭);排名387-772位的,作为候补入围认租个人(家庭);773位及以后的,作为递补认租个人(家庭)。

  上述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05、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个人(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本次房源数量虽少,但低价租金确实诱人,符合条件的小伙伴要好好把握。未来有深圳公共住房最新消息,君解也会第一时间告知大家,记得留意我们的每日更新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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