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材料采购验收、加工管理。
1.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2.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3.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4.加强库存食品安全管理,检查节前储备,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和原料。
5.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四)设备管理。
1.空调。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要求,进行有关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营管理,要制定疫情期间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计划,要根据空调使用要求和疫情应对要求,对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凝结水盘等易集聚灰层和滋生细菌的部件应及时消毒或更换,空调系统的所有过滤器,宜每周清洗或更换一次。同时尽量保持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
2.电梯。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3.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全面的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五)供餐服务。
1.具有安全合规的食品加工场所,定时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
2.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3.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告知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如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4.向顾客提供餐前手部清洗消毒设施,指导顾客用餐前后清洗双手并做好手部消毒。对顾客就餐使用过的桌椅进行清洁及消毒。
5.提倡分餐制。对于无法分餐的经营单位,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
6.提供外卖服务的,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避免配送过程中与接餐人员近距离接触。每次运送食品前后,应对运送食品的人员、工具开展清洁消毒。
7.用餐高峰期间,如出现排队等候时,餐饮经营单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并设立排队等候专区,等候人员间隔不少于1米,尽量引导大家提前用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流程点餐,减少排队。
四 有关要求
(一)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严格遵循《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鼓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遵循“先部分后全部、先室外后室内、先外卖后堂食”的原则,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营造安全放心环境。
餐饮经营单位可根据内部建筑特点,进行物理改造和通风设备改造,增大通风速率,改善提升环境,为商户、顾客营造安全放心的营业、消费环境。
(三)做好日常防护措施。
餐饮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门人员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做好联防联控、信息采集、信息报告等工作。应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并严格开展进店顾客测温工作,同时配备消毒液(医用酒精)、一次性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
(四)加强就餐人员管理。
鼓励餐饮经营单位为顾客设置户外用餐取餐区,减少入场人数。排队就餐或取餐的顾客,间隔距离应保持1米以上。
更多深圳复工复产资讯:
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深圳查查吧】,关注并在对话框回复“复产复工”,即可获取相关资讯指引。
2021-07-20 09:34
2021-07-20 09:18
2021-07-20 09:13
2021-07-20 08:55
2021-07-20 08:41
2021-07-20 08:35
2021-07-19 15:36
2021-07-19 09:27
2021-07-19 09:21
2021-07-19 09:09
2021-07-19 09:02
2021-07-19 08:51
2021-07-19 08:34
2021-07-16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