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更新
2月20日从罗湖区教育局了解到,在为期11天征求公众意见后,罗湖区教育局更新发布《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2月28日前将建议发送至邮箱lh_jyyk@szlh.gov.cn。
据了解,1月13日-24日,《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罗湖政府在线”和“罗湖教育应用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计收集市民意见和建议共205条。其中邮件106封,信函2件,电话97个。经过梳理,区教育局将比较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分析,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
《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反馈表
为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和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罗湖区教育局在更新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基础上,再次征求社会意见。
具体来说,本次修订稿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调整:
(一)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
1.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
(1)深圳户籍购房从每满1个月积3分,调整为积0.3分;租房从每满1个月积2分,调整为0.2分。
(2)对非深户籍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在满一年的基础上,由每满1个月积1分,调整为0.1分。
(3)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有居住证另一方为深圳户籍由原来加20分调整为2分;同时,加分对象由非深户调整为所有申请儿童。
(4)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由原来加30分调整为3分;C、D类由原来加10分,调整为1分。
2.调整了计生积分。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2020年起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计划生育积分项目只核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亲子关系)。独生子女家庭加1分,非独生子女家庭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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