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影响,不少民生业务不能正常运作,比如企业缴交员工社保。那么,防疫期间深圳社保能不能延期缴费?补缴又该如何操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24号),通知明确规定: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社保补缴指南
补缴条件
单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个人:只可补交养老保险,医疗、工伤险等无法补缴;深户(非深户只能单位补缴)
补缴材料
1、会计记账凭证及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深圳市社会保险补退/合并申请表
注:以上复印件及申请表均需加盖公章,凭证和工资表有可能要求提交全公司的,建议办理前先致电12333咨询
补缴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并到所属铺区社保经办窗口增写申请表和向提出申请。
2、受理
社保部门核验申请材料,申请项目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
社保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由请材神可以表明申请补缴的员工在申请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补缴养老、医疗保险的审核通过。审核过程中发观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单位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
社保制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社保部门为申请单位操作养老,医疗保险补缴,并在申请单位的社保缴费账号扣款。
5、结果送达
扣款成功后,申请人/单位可打印缴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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