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早上7时20许,深圳交警东部高速大队在白泥坑收费站设点开展整治行动,查获一辆车牌号为B280QN的面包车,车上竟塞了12人!
一辆车载12人 扣6分罚款200
1月5日早上7时20许,深圳交警东部高速大队在白泥坑收费站设点开展整治行动,查获一辆车牌号为B280QN的面包车。
小车看上去平平无奇,里面却别有一番天地。交警打开车门发现,那是左三人右三人,前前后后又三人。有些乘客甚至因为没座位,被迫和别人面对面蹲坐“抱团”。经清点,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 超载率达71%。
交警第一时间让司机靠边停车,要求车上人员全部下车卸客转运。随后,对司机做进一步的调查询问。据司机所述,车上人员都是前去工作的,为图方便就只用了一辆车将所有人员送往公司。
最终,深圳交警对车辆驾驶员及车内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该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 罚款200元、记6分 的处罚,还将进一步对涉事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
目前,我市部分载货汽车通过人货混装、变相改装等实现“多拉多赚”的现象,车辆超载、超员,司机、企业都有责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对驾驶人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对驾驶人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二万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对于超载、超员行为,深圳交警严厉整治,依法严惩,同时欢迎市民进行举报,可拍摄小视频或照片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上@深圳交警,或通过电话(0755-83333333)、网站(http://szjj.sz.gov.cn)、车载行车记录仪等途径进行举报,对于成功查处的,交警部门会予以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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