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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垃圾倒得好奖1000 下月将实施垃圾分类新规

[作者:zuhai]
2019-10-10 16:02

  几个月前,吵得沸沸扬扬的垃圾分类,从上海终于来到了深圳。这不,这次深圳的垃圾分类又出新规了,而且,这次的新规将越来越给力!

  下月,深圳实施垃圾分类激励办法

  哇塞!这么多奖励,看来我们深圳要在垃圾分类上下足了功夫啊!

  各区财政每年补助资金为6250万元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制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办法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

  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针对家庭、个人、住宅区限定名额分别为5000个、1000个、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

  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

  福田区1152.5万元、罗湖区806万元、南山区940.5万元、盐田区286万元、宝安区1393万元、龙岗区816.5万元、龙华区557万元、坪山区10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大鹏新区78万元。

  市财政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也就是说,各区财政+市财政,最高每年9375万元补助资金!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将获得以下激励:通报表扬;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区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

  不仅仅是各区、各单位,还有各小区、各个家庭做得好,都是有奖励的哦~

  住宅区最高奖30万元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住宅区,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可获得以下激励:

  ● 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

  ● 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

  ● 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

  ● 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后获得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补助资金。

  而对于每个家庭而言,垃圾分类做得好,补助资金送上门!

  ● 对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

  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可获得以下激励: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 对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

  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可获得以下激励: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这一规定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下个月1号就开始实施了,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分类的,赶紧来补补功课,还来得及,快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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