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近日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深圳被列入名单。在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适老化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扩大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加强困难老人关爱服务等方面,深圳将出台一系列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并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以推动普惠养老服务增加有效供给,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按约定承担公益,深入开展城企合作。城市政府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
《实施方案》旨在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力争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其中,“三提升”指普惠性养老床位数量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企业效益明显提升。“两下降”指通过土地、金融等多种政策组合支持,推动企业建设运营成本下降,服务价格下降。“一满意”是让更多老年人受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满意度。
在建设内容方面,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社区、医养、学习、旅居”四类项目。建议各地纳入本地区相关规划的内容包括加强养老服务联合体机制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合作机制建设,加强老年人产品应用推广,加强老年人文化体育和老年餐桌等生活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居家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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