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安不断加快完善城市综合市政规划,加速补齐市政基础设施欠账,包括河流整治、管网建设、城中村治理、道路品质提升等市政工程密集开工,这些工程大部分涉及道路开挖,难免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特别是,由于部分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缺乏统筹,导致道路重复开挖反复被做“手术”,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浪费。今年年初,宝安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的若干措施》,对道路挖掘管理工作出台了“十条管理措施”,以减少道路重复开挖对市民交通出行的影响。
按照“十条管理措施”,同一片区、同一条道路当年度的计划占挖施工内容及时序会进行统筹管理,尽可能避免道路重复开挖。同时,通过加强执法巡查,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切实减少了乱开挖行为。
目前,宝安区还在制定道路挖掘及附属设施违法行为负面清单公示制度,拟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公示曝光,提高路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立规矩
“十条措施”为道路反复开挖上“紧箍咒”
今年2月份,宝安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一共“十条措施”针对道路挖掘管理工作方方面面。
其中,第一条就明确了道路开挖需要进行统筹协调。目前,宝安区成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住建、水务、城管、交通、交警等26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宝安道路挖掘管理协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道路挖掘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各街道办相应成立街道工作组,负责督导辖区内道路挖掘区域的交通疏解、交通安全等工作,以全面加强路政管理工作。
“十条措施”从统筹规建、主体责任、执法监管等多个方面,全过程优化道路挖掘项目的管理。比如,在统筹规建方面,严格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年度计划把关,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加强项目审查,从源头上解决随意开挖、无序开挖问题。凡是同一路段存在交叉施工的,必须协调施工时序,做到同期施工、统一高标准恢复。
另外,建设单位被明确为道路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主体,要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交通疏解方案,并提前一个月在媒体及周边小区进行公示。施工项目还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落实施工现场交通疏导和交通安全防护设置,并定期巡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工作细节也在“十条措施”中明确,如施工告示牌上必须张贴复印放大的“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
重协调
同一条路统一施工统一恢复
按照“十条措施”要求,宝安以辖区十个街道为单位,召开协调会议,精细化统筹每一个片区、同一条道路当年度的计划占挖施工内容及时序,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今年,宝安区通过议定的占用挖掘道路计划有5990项,涉及到的道路一共有2221条,其中开挖相同道路的计划有4383项,602条是重复道路,并于网上进行公告。这些计划在年初就收集汇总,仅在年中有一次调整,除应急抢修等工程外,原则上不再受理计划外项目的许可申请。
涉及重复道路602条,这就意味着多个施工单位在同一条道路可能存在施工时序不一致的情况。为了尽可能避免重复开挖,今年5月以来,宝安区以10个街道为单位,持续组织召开了各片区计划占挖相同道路施工时序统筹协调会,精细化统筹交通、水务、电网、电信、燃气等各施工单位针对同一道路的施工时序,原则上同一路段统一施工,科学挖掘,合理使用道路资源,保证交通的安全与畅通,避免道路的重复开挖。
其中,经过统筹协调燕罗片区、福海片区及部分道路施工计划1067项,整合减少占道施工计划752项。以福海片区为例,674项计划中,涉及的相同道路开挖申请就有49条。
以沙井街道的向兴路为例,今年就一共有沙井街道办、区水务局、宝安信息管道公司、宝安水务集团、宝安供电局等申请占挖该道路,涉及“消黑除臭”治水工程、电缆建设等。根据宝安现在的规范要求,对于凡是相同道路涉及多个工程建设单位占道开挖的,均由其中一家单位为主体进行申请,沙井街道办被列为向兴路道路挖掘的申请主体,并明确其他4家单位自行与街道办对接,协调施工时序。
在具体施工中,以上各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由深及浅”的原则(即道路挖掘深浅程度安排工期),自行与会议确定的申请主体协调施工,做到同一道路统一施工、统一恢复。
严监管
专项整治震慑违法占用开挖行为
避免道路重复开挖,除了事前管理,事后监督同样重要。为全面落实“十条措施”、加强道路施工许可监管,规范占道施工作业现场,宝安区还制定了《2019年占用挖掘道路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宝安区占用、挖掘道路专项整治行动。
宝安区交通运输局会同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各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强协同共治,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威慑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超许可范围占道施工、交通疏解不到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积极营造执法高压态势,做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切实减少乱开挖行为。
今年以来,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06人次,行动次数7656次,共发出各类路政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通知书134份。其中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案件共120宗,处罚款金额64.45万元。宝安交警大队共巡查占道施工点1032处,发现占道施工隐患508处,开具整改通知书429份,处罚相关违法占道施工行为79宗。
通过强有力的执法震慑,各单位已形成“占道施工要申报”的行动自觉。据统计,2019年1-8月,宝安共受理占用挖掘道路申请441宗,同比2017年增长105.12%,同比2018年增长293.75%。
另外,按照“十条措施”的要求,宝安区还将设立违规占道挖掘负面清单。目前,《宝安区道路挖掘及附属设施违法行为负面清单公示制度(征求意见稿)》已经进入到征求意见阶段,不久将向社会公布。
该意见拟将“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占用城市道路期满后,不及时清理现场或未修复因占用道路损坏的城市道路”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并根据占道施工违法程度、情节与危害后果等,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公示曝光,进一步增强路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全覆盖
城中村围合道路开挖有序
值得注意的是,城中村围合道路近年来同样存在反复开挖问题。今年以来宝安区收到的市民反映投诉道路开挖的有73项,其中超过半数有37项为城中村围合内公共道路反复开挖问题。这是因为目前城中村围合道路产权尚未移交至交通部门管理,因而属于管理盲区,导致各管线单位无序开挖、反复开挖,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及交通出行。
今年6月,宝安区专题研究加强城中村围合道路占挖管理工作,加强城中村围合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经过议定,宝安区道路占挖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区道路挖掘管理协调工作组负责全区道路挖掘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各街道办具体承担城中村围合道路占用挖掘管理,以确保全区道路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目前,宝安区各街道办已经开始负责城中村围合内公共道路的挖掘管理工作。所有涉及占用挖掘城中村围合内公共道路的,施工单位须提交交通疏解方案、施工组织方案、道路恢复方案等材料,经各街道办同意后方可占道施工,确保城中村围合内公共道路有序开挖,及时恢复,减小道路开挖对居民的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宝安出实招避免道路反复“做手术”的相关信息,希望您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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