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2019至2020年度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全市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6日至6月28日。此外,《通知》提出,幼儿园在集中报名开始前,不得提前招生报名和录取,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有父母陪同的亲子班。
幼儿园可设“小小班” 不可开办“亲子班”
通知称,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免试就近入园,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登录拟报名幼儿园网站或直接至幼儿园领取报名表进行报名申请,在接到幼儿园通知查验材料信息后,应向幼儿园提交儿童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和预防接种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所在家庭户口簿和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住房证明)进行查验。
通知还提到,经所在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开办招收2-3岁儿童的小小班。所有幼儿园均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的亲子班。幼儿园提前录取或招收亲子班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通知要求,幼儿园在集中报名开始前,不得提前招生报名和录取。在报名时间内,任何幼儿园不得以名额已满、材料不全、先到先得等理由不接受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核验材料和咨询。集中招生结束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随时补招。
鼓励开展“积分入园”
通知鼓励试点开展“积分入园”。鼓励有条件的区参考本区小一入学积分规则,试点开展公办幼儿园“积分入园”招生工作,先行先试,为全市提供经验做法。开展积分入园的区应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宣传册,宣传海报及在幼儿园和居住区、社区宣传栏张贴告示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
据悉,深圳市从2013年期开始,在全市试行公办中小学积分入学,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每个区均出台了计算积分办法。
以2017年龙华区积分办法为例,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为,按照在学区内居住情况积分,加分项包括“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等,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为,按照在学区内居住情况积分,加分项包括居住证等。随后,根据“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此外,通知规定,各幼儿园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幼儿园招生期间违规收取费用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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