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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设电动自行车管理新措施

[作者:chenxiaonan]
2018-07-18 16:58

     深圳根据公共交通覆盖率等的实际状况,并结合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划设深圳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的管理措施

  7月16日,《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于2018年8月10日前反馈。

  深圳自2012年4月起即实施“限电”政策,交通事故发生率呈逐年递减趋势,但由于公共交通还不够发达,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并未明显减少,原特区外部分区域甚至仍在逐年增多,导致管理力度及管理成本均不断加大。

深圳拟设电动自行车管理新措施

深圳拟设电动自行车管理新措施

  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大多采用禁、限、疏三种管理模式,结合深圳原特区内外的公共交通覆盖率等实际情况,拟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即根据交通实际状况进一步划设深圳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

  近年来,深圳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居民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虽方便却增加了城市交通负荷,并与其他交通工具产生矛盾,存在较大安全问题:

  1.我国现行法律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不全面、不具体,约束电动自行车生产的国家标准遵守情况较差,国内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不合标准;

  2.深圳90%的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绝大部分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人车同道极不安全。”

  为此,《若干规定》拟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及公共交通覆盖率,进一步划定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

  “禁行区”是指公共交通覆盖率较高、交通拥挤的区域,此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限行区”是指公共交通覆盖较高、交通比较拥挤的区域,此区域内部分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但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准行区”是指公共交通覆盖率相对较低、交通状况相对较好的道路及区域,经备案电动自行车可以在该区域范围内行驶。

  简单来说,就是经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准行区范围内行驶,经备案的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还可以在禁行区、限行区行驶。

  为配合这些区域的划分,该负责人称,《若干规定》拟要求规模较大的特定行业将在本行业电动自行车上使用颜色、式样统一并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专用标识。

  问题:电动自行车如何取得上路权?

  “备案车将以二维码为凭证,特定行业还需安装身份识别芯片”

  《若干规定》拟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上路行驶。市公安交管部门对予以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核发载有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的二维码作为备案凭证。特定行业的,则备案后还须安装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身份识别芯片。未经备案的,将被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拟设电动自行车管理新措施全部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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