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啦,食品安全一旦检测不合格要即时公开;“宜停车”更宜停啦,超时无须“双倍补缴”……进入5月,一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正式实施。
深圳民生新规5月实施 食品检测不合格要公开
食品安全将有严于“国标”的深圳标准
一件食品的质量好不好,深圳市民今后有望通过一个简单的标准来判断——是否贴有食品安全深圳标准的标识。作为全国首个地方性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授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质量、营养健康、过程控制等方面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广东省标准的深圳标准。前不久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已通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方案,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说,除了最严格的标准外,条例还体现了最严格的监管——重构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一道门”监管,并明确要求食品检测不合格要即时向社会公布;最严厉的处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罚款的“下限”提高至1万元,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处罚企业,更要直接罚到责任人;最严肃的问责——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有隐瞒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行为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记过、降级甚至是开除处分。
路边停车可以先停后缴费
修订后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路边临时停车的“宜停车”系统新增“事先启动、事后缴费”模式。市民可以在绑定信用卡后,选择“后付费”的支付方式,在车辆驶离停车位后按照提示缴纳停车费即可。
为了回应市民呼声,“宜停车”系统还对预先缴费方式进行了优化完善,不再将超时停放未补缴费用作为道路违停予以处罚,超时费用也无须按双倍补缴,只要停车位使用人在下一次通过同一个手机缴费账户使用停车位前补足前次费用即可。
需要提示的是,无论采用“预付费”还是“后付费”的缴费方式,市民停车后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启动缴费流程,否则仍将被视为违停。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对于全市的劳动者,这是一个好消息。《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不再向工伤职工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复审鉴定除外)。申请人对工伤职工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申请复审鉴定的,按每人350元的标准预交劳动能力鉴定费,与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预缴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予以返还。
根据该办法,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申请适当延长,但需用人单位确认,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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