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如果你还不是很了解,那就OUT了!因为深圳已经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垃圾分类成市民义务!而与此同时,深圳垃圾分类执法也会跟进,1月13日(本周六)起,生活垃圾混收混运,将被罚款1万元!
家庭生活垃圾究竟如何分类?早在2017年6月,随着《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的发布,开启了深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指引》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如何对生活垃圾按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废旧织物、玻金塑纸、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并投放于全市统一配置的垃圾容器内。
现在,执法也要跟上了!
近日,深圳正式启动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
什么时候查
深圳首次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为1月8日—12日。
而早在2017年10月,深圳初步建立八大类垃圾分流处理体系,包括大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绿化垃圾等。
查哪些群体
物业和垃圾运输业被列为首期执法重点。
这次执法检查对象包括两个——有物管的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运输企业。
查什么内容
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
检查有没有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
有没有如实记录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排放情况;
有没有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有没有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对生活垃圾运输企业:
检查相关运输车辆是否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和混合运输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
本次执法的法律依据主要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四条、二十一条、四十条、四十三条。
执法缓冲期为时一周,自1月13日起,对于收到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仍未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人,深圳市城管局将正式进行处罚,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
有关人士透露,下一步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机制,同时,鼓励市民共同监督。
发现问题的举报方式有两种:
1、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美丽深圳”;
2、拨打城管热线“12319”。
这次行动是垃圾强制分类的首期行动,后期执法对象或许扩大至个人!你的垃圾分类知识储备还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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