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交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20日起在全市开展共享单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如果没有按照下面的共享单车使用规范来做的话,违规最高将罚500元,各位常骑共享单车的朋友们要注意啦。
据了解,自共享单车2016年10月在深圳投入使用以来,全市共享单车企业共8家,车辆数约89万辆,注册用户量高达2200万人次,日均使用量约543万人次。共享单车在给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一方面,共享单车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等乱停放问题突出,降低城市公共道路资源使用率,另一方面,共享单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机动车道上骑行,随意变更车道、逆行、闯红灯现象严重,给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我们将于20日开展BD07暨‘千警百组’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以共享单车为重点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局指挥处勤务科副科长薛伟鹏表示,行动期间,深圳交警将出动千警百组,以辖区大队为单位分区域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分档处罚,严格实施行人冲红灯违法,强化联合指挥调度,严管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违反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或20元至500元罚款。同时,深圳交警将定期把共享单车交通违法数据提供给各共享单车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共享单车“禁骑令”。
共享单车使用规范
1、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及醉酒、患有疾病等无安全骑行能力的人,禁止骑共享单车。不得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租赁共享单车上路骑行。
2、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3、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4、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方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快速直行通过。
5、骑共享单车时不得载人,安装有载物篮的不得将儿童放置在载物篮内,载物重量应不得超过最高限载重量。
6、骑行时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得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7、应当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应有序停放。
8、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已明确划定为非机动车停放区的除外)、盲道、绿地、道路出入口、公交车站台、地铁出入口、人行天桥、人行隧道消防通道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禁止停放共享单车。
9、在路外非公共空间停放的,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10、遵守国家、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同时,据了解到,截至目前,由深圳交警联合各共享平台运营商,组建并创设的全国交警系统中首个“共享交通联合调度指挥中心”,通过“83333333投诉热线”接到不少涉及共享单车的投诉,其中涉及摩拜单车47宗、ofo小黄车47宗、小鸣单车27宗、赳赳单车25宗、小蓝单车12宗。
除小蓝单车因企业破产无人管理外,其他投诉均已转递相关企业处理完毕并反馈投诉当事人。各交警大队上报涉及共享单车的警情共671宗,其中ofo317宗、摩拜313宗、小蓝10宗、小鸣7宗,其他共享平台2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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