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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地震孤儿 学学日本人的好经验

[作者:ruiyu]
2010-10-12 15:27

收养地震孤儿,学学日本人的好经验

作为地震多发国家,日本论坛近期对四川地震孤儿讨论得比较多,有人对中国当年收留日本战争残留孤儿表示尊敬和感谢,认为中国人对孩子很宽容,这些地震孤儿将来一定能够幸福;也有人担心孩子的养父母会与孩子的亲属发生矛盾。很多日本妈妈网友意见并不统一,源于日本社会收养体系非常成熟

  日本的领养制度非常严格,根据厚生劳动省2002年颁布的法令,领养人分为养育养父母、亲属养父母、短期养父母和专职养父母四类。

  养育养父母是指从2002年修改制度前就存在的一般养父母,被行政机关委托养育需要保护的儿童,在他们最大达到20岁前负责养育任务。

  亲属养父母是指在双亲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由儿童三代以内血亲代替养育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会考虑发给他们儿童抚养补贴。

  短期养父母是指养育委托期通常限定在一年以内的养父母。

  专职养父母是指拥有养育经验或者儿童福利领域经验的人,经过专门的研修和登记后,代为抚养由于被虐待而身心受到伤害的儿童、智障儿童以及拥有失足倾向的儿童。专职养父母的养育期限,原则上限定为两年,但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变更,例如地震后存在心理问题的儿童就属于这个范畴。

  2006年之前,每个孤儿每月能从政府获得4万日元左右(约合2640元人民币)的补助金,2006年以后,养父母每月能够从国家获得72000日元(约合4750元人民币)的补助金。此外,孤儿们在考上大学的时候,政府还会支付支援金。

  为了避免没有慈悲精神和无法抚养儿童的夫妇获得抚养权,同时也防止利用养父母制度获得补助金的现象,日本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收养制度,那些希望领养儿童的人在成为养父母前,有很长的路要走——他们首先要经过儿童咨询处向都道府县的知事提出申请,儿童咨询处将对他们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儿童福利审议会也会根据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知事将根据这些调查和意见做出最后决定。

  在日本,除了经过严格考察的养父母可以接收地震孤儿以外,各地还有根据儿童福利法建立的种类齐备的儿童福利设施,包括儿童养护设施、托儿所、助产设施、母子生活支援设施、儿童自立支援设施、情绪障碍儿短期治疗设施、儿童家庭支援中心、儿童心理治疗之家等等。还有很多民间团体关注地震孤儿的成长,最著名的就是“长腿育英会”,其名字来源于美国小说《长腿叔叔》。长腿育英会开展的“与孤儿一起成长”的运动从1967年开始,是在组织孤儿高中生和大学生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育英会致力于对孤儿开展升学援助和心灵援助,并且建立了灾害孤儿奖学金制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主要资金都是通过街头募捐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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