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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学位申请政策 小一初一有变化

[作者:Amy]
2016-10-24 09:37

  马上就要到学位申请了,家长们又要开始为孩子奔波了。近日,深圳九个区发布了学位申请政策,其中小一初一有一些变更。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福田区

  关键点: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恢复旧政策。

  1、2017年申请非学位锁定学校,租赁合同备案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前。

  2、2017年申请学位锁定学校,租赁合同备案时间在2016年9月30日前。

  罗湖区

  关键点:租赁备案时间不变;居住证、社保严格要求。

  1、2017年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父母双方新的《深圳市居住证》。

  2、2017年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的“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统一为社保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3、取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作为学位申请材料。

  南山区

  关键点:对非深户家庭的居住时长要求更为严格。

  1、2017年非深户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备案时间需在2016年12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租期最短至2017年12月31日。

  2、非深户家庭,要提供父母双方居住证。

  3、2017年取消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4、2017年社保严格执行“养老+医疗保险”

  龙华区

  关键点:计生“以家庭为单位”惹争议。

  1、从2017年开始将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

  2、2017年不强制要求父母双方居住证,但双居家庭给予加分。

  3、2017年申请学位,计生审核将以家庭为单位,即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的,该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内子女申请入学时,计生将不再积分。

  4、2017年社保严格执行“养老+医疗保险”。

  龙岗区

  关键点:社保重新做要求,《营业执照》退出舞台。

  1、2017年社保严格执行“养老+医疗保险”。

  2、2017年取消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宝安区

  关键点:社保新要求,双居未实行。

  1、2017年申请公办学位时,需提供社保的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2017年申请学位,非深户籍父母双方至少要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未要求双方居住证。

  坪山区

  关键点: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严格要求。

  1、2017年起,需提供社保的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连续缴交12个月并进行积分。

  2、2017年取消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3、2017年起,租赁合同的期限必须在报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合同(以合同登记时间为准),且必须在租住地实际居住。若租赁合同已经在2016年9月前办理,且在2017年3月份新生入学申请前过期的,请及时延续租赁凭证或者租赁信息。

  光明区

  关键点:双居板上钉钉,学位全区锁定。

  1、2017年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父母双方新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2、社保严格执行“养老+医疗保险”。

  3、2017年取消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4、2017年全区实行学位房制度, 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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