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登记条件?
答:(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批准成立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可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办人事立户登记。
(二)未办理人事立户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立户。已办理人事立户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年度登记。
(三)在市局立户的在市局提交人事立户、引进在职人才、接收毕业生材料,在区局立户的在区局提交材料。
2.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的受理时间?
答:1、立户时间:2010年4月27日—2010年7月30日。2、新立户用人单位申报计划和统计时间:2010年4月27日—2010年8月31日。 3、年度登记时间:2010年4月27日—2010年8月31日。
3. 新办人事立户单位取得《人事立户登记证》后,接下来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答: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网上申报”功能申报单位年度人才计划和人才统计信息(包含《年度引进国内在职人才计划申请表》、《年度接收院校毕业生计划申请表》、《年度提供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申请表》、《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用人单位专职经办人携带人事立户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报表到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53-60号窗口办理人事立户年度登记手续。
4.人事立户登记证信息变更如何办理?
答:用人单位专职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①变更说明(法人签字、盖公章);②人事立户信息登记(变更)表;③人事立户登记证;④营业执照;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人事经办人身份证。
5.人事立户登记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用人单位专职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市民中心西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①遗失登报声明;②《人事立户信息登记(变更)表》;③补办申请(法人签字、盖公章);④营业执照;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人事经办人身份证。
6.人事立户登记证密码遗失,如何查询?
用人单位专职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①情况说明(法人签字、盖公章);②营业执照;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人事经办人身份证;⑤人事立户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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