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赴台个人游签证申请对象
深圳常住户籍居民。
二、赴台个人游签证申请材料
(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二)照片回执
(三)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该通行证原件,通行证有效期须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1个月以上。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三、赴台个人游签证签注种类
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
四、赴台个人游签证受理机关
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五、赴台个人游签证工作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再次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六、赴台个人游签证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每证30元
一次签注 每项次20元
七、赴台个人游签证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96897、95000100。
邮政速递查询电话:0755-11185(深圳)。
(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sz3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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