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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作者:xiaochen]
2010-10-12 15:31

办事单位

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办事说明

  1 撤离现场

  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后,司机大佬们该怎么处理呢?由于事故轻微,车辆完全可以继续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不要在道路中间占道讲理等候处理,避免交通堵塞之余,也避免了二次碰撞。有条件的车主可以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

  2 验证填单

  当事人依法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立即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然后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单后,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填写《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每人保留一份。协商完毕后,各方当事人要认真履行协议的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他当事人可持《协议书》直接到事故发生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快速理赔

  A.当事人自行协商后共同到达快速理赔服务点提交。工作人员查验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身份证后,确定双方的承保公司,安排驻点保险公司(公估公司)定损,或通知承保公司前来查勘定损。暂时没有快速理赔服务点的地区,车主可按照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和指引办理索赔事宜。

  B.定损员对双方车辆查验事故痕迹后,由双方的保险公司(或公估公司)出具《保险车辆定损清单》一式数份(一份留底备查,另几份交各方当事人)。如事故车辆的承保公司没有派人驻点定损的,服务点可按照与公司的合作协议约定代理查勘及定损,车主无异议后即可驾车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修理厂维修车辆,后可凭《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保险事故车辆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到承保公司办理索赔手续,领取保险赔偿金。

  C.凡异地投保在广州市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原则上接受承保公司的委托后按此操作流程处理,也可撤离现场后自行处理,如其中一方车辆是在广州投保的,则由事故当事双方协商后按协商方式处理。在定损过程中有疑义的,由服务点驻点交警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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