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护权益,促进和谐
坚持以职工为本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神圣职责,主动、科学、依法维权是社会主义工会的维权观。现阶段,工会所能够依法维护的职工合法权益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 政治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主要体现为四民:即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评议。四权:即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工会组织要着手规范民主建设,努力探索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针,让广大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知情、明理、参与、支持学校各项事务。2、生存权。即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内容。如学校规定教职工培训费占公用经费的5%、学校接待费用不超过公用经费的 2%,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师年度考核和是的考核方案必须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等等。3、发展权,包括各种文体活动、教师的培训提高等。这些权利的维护,最好是在事前维权,在事关教工的制度方案出台前就充分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家的理解和心理接受能力,避免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局面,以校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通过培训学习反思自己过去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工会的定位问题,偏重于行政管理的方式,侧重于做日常事务,对根本性全局性的工作理念思考不足,帮助教工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不够,还有就是工会工作与其他部门的工作相互整合的力度不够强等。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履行工会的维权、参与、建设、教育四大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的沟通协调作用,团结和组织教职工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1-06-28 15:53
2021-06-03 14:16
2020-12-25 10:18
2020-12-07 15:06
2020-12-03 15:25
2020-07-17 10:04
2020-06-22 14:06
2020-06-22 13:56
2020-06-03 14:32
2020-05-24 13:22
2020-05-23 13:35
2020-05-23 13:26
2020-05-22 13:33
2020-05-22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