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参与和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队按照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提前介入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前期设计、规划,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设,将电子抓拍系统、交通诱导屏和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纳入工程建设范围,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加强道路开挖审批,落实施工单位、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有效防止了新的交通事故隐患产生,保障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科学、规范、合理。同时,对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路,大队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通过实施路口交通渠化,改进信号灯控制方式,调整交通标志、标线,对学校、医院、新村等有条件的路段漆划一批占道停车泊位,缓解一系列交通矛盾,提高了城区道路的通行效率和行车安全系数。
(五)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源头管理。大队以客运、危险化学品车辆、校车、施工车及其驾驶人为重点,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对上述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逐步建立健全了管理基础台帐,结合交巡警信息平台,对重点单位落实相应的管理民警,经常上门开展宣传、检查和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采取发整改通知书、落实处罚措施等,从源头上堵住了一批事故隐患产生,筑牢了事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今年,大队根据《江苏省校车管理办法》,会同区教育局,对全区17所学校的42辆校车及驾驶人,通过严格审查,核发了校车专用标志及驾驶人信息管理卡。同时,通过强化路面检查,共查处25起校车超载违法,取缔无接送学生资格的校车12辆、驾驶人15名,有效保障了学生交通安全。
(六)建立健全联勤机制,加大交通“乱点”整治。以整治“黑车”、“摩的”为重点,各地通过政府协调,先后组建了由交巡警、派出所、交管所、城管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整治工作组,通过采取集中整治、宣传教育、路面巡防等多种措施,对无牌无证、违法停车、非法载客、随意掉头等现象突出的二三轮摩托车、残疾车开展了强有力的整治活动。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和木渎镇还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小组,通过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固定路段,坚持天天打、时时查,大大提高了对“黑三轮”的打击力度,有效改善了上述地区的交通治安环境。年内,共查扣摩托、残疾等“黑三轮”达2250余辆,收缴、拆除非法装置 650辆。
(七)大力开展城乡道路行车秩序整治。对227、343、230省道和苏震桃、东方大道、东山大道等重点公路,大队配足配强了警力,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和带头上路执勤制度,利用测速仪、测酒仪等科技装备,加大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城市出入口、公路交界处,组织值班室和夜间巡逻车落实全天24小时查控措施,对七座以上客运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逐辆登记检查,严防超员超载、无牌证客运、危险化学品车辆出入境。对城区和中心镇区道路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合理划分责任区段,实行路口定点、路段巡查的管理方式,并先后组织开展了“违法停车”、“酒后驾驶”、“施工车辆行驶秩序”等集中整治,切实加大对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的查纠力度。针对农村道路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电瓶车违法上路行驶现象较为突出,大队积极调整勤务管理模式,不断延伸早晚上路执勤时间,组织民警加班加点,利用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查扣和取缔无牌证、假牌证、未检验、报废、拼装车辆,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八)深入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贯彻全国、全省、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精神,今年,大队先后部署开展了“春运”、“五一”、 “十一”三次节假日交通安全保卫战和“奋战七十天,全力预防重特大事故”等集中攻坚战,通过采取宣传、教育、管理、执法等多种手段,加大装备、警力、设施投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多发部位,严格查处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闯信号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在今年7月、8两个月的“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中,大队通过制订周密方案,召开全警动员大会,统一执法标准,实行领导带班,落实行动保密措施,针对酒吧、饭店、夜总会等酒后驾驶多发地区,开展19次夜间统一整治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29人,暂扣驾驶证29本,并对两名醉酒驾驶者进行了行政拘留。
2021-06-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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