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践活动内容及参考题目(以下主题可任选其一)
今年我校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将采用社会调研类、志愿服务类以及实习创业见习类三项并行的分类项目化管理模式。鼓励学生立足自身专业,结合专业特长和社会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富有专业特色的实践活动。
(一)社会调研类
社会调研类注重对国计、民生、校情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调研,以求形成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1) 中国“美丽乡村”与“‘点赞’家乡发展”典型样本调查与实践;(2)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状况;(3)土地流转制度下的农民养老保障问题;(4)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财产权利与利益保护;(5)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6)农村教师发展状况和保障机制等问题;(7)土地与房价问题;(8)居民医疗改革问题;(9)棚户区改造等问题;(10)交通拥堵问题;(11)从城市“看海”现象调研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12)其他与专业相结合的热点或难点问题。
(二)志愿服务类
志愿服务类注重结合专业特色、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志愿活动、开展社会服务,以求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青春和智慧。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参观、考察和走访,或通过报告会、图片展、文艺演出、专题讲座等形式赴各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各地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的务实做法,并予以总结和推广。
2.利用暑期,到对接街乡进行“三下乡”志愿服务。具体内容为:(1)支教服务;(2)社会考察;(3)“重温红色记忆”之旅;(4)“法治进基层”法制教育宣讲;(5)文化宣讲。(6)社区服务。
3.参与“我与工商共发展”的招生宣传活动。优秀学子走访高中母校,通过报告会、交流会、宣讲会等形式开展“魅力工商”宣讲活动,介绍学校办学历史、优势特色、专业设置、奖助学金、大学生活等信息和政策,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拓展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吸引更多综合素质优秀、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报考我校。
4.寻访杰出校友行动。走访校友、英雄人物、感动自己(影响自己)的人或在社会上有影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并对访问的具体过程做出详细的记录,写出心得体会。
(三)实习创业类
实习创业类注重在社会各级企业开展实习创业活动,包括专业综合实习、三学期实习等实习实践活动,以求学生深入社会,积累实习经验。倡导开拓创新,锻炼在校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活动对象及组织
(一)活动对象: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在校本科生必须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本次实践的重点对象为2015级本科生,其他本科生也可参与实践活动。
(二)活动组织:以个人实践和团队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团队实践采用项目申报制。
1.个人实践
个人申请并经学院学院分团委审核批准。
2.团队实践
所有实践团队由团队组织负责人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表》,校团委、教务部将对所有申报实践项目团队进行审核,确定立项项目,对入选的院级、校级团队给予资金资助。
五、社会实践团队相关要求
(一)团队组建
各院分团委要广泛动员宣传,积极调动广大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专业、学生结合专业特色、社会热点寻找选题,可结合专业老师的研究课题,积极联络指导教师。可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完善团队组成,每队7-15人。学生也可自行按照实践活动组建团队,但必须有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团队设指导教师1-2名,其中1名原则上应为相关领域的专业教师。指导教师要热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能提供专业视角帮助学生完成实践选题,修改完善实践计划;能带领学生深入实践一线,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科学指导;能帮助学生进行实践总结,指导学生形成质量好、上水平、专业性强的实践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中需详细说明项目特色、主要内容、日程安排和团队分工,经费预算详细合理。实践团队必须有一个专题调研或社会调查课题,有预期的实践成果,最终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或公开论文发表。
参加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团队,由校团委选拔推荐、上级团组织审核产生,通过审核的团队,其实践报备相关事宜以上级团组织相关通知为准。
(三)团队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认定
原则上,每支实践团队不少于7人,活动天数不少于5天,指导教师指导团队不超过2支。指导人数在7人以上的获批团队,实践活动结束后,开学一周内指导教师需将本人往返车票复印件或图片、住宿费发票复印件或图片、上传带有指导教师本人与团队成员一起实地调研的图片资料,若因在武汉本地或周边开展实践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往返车票证明的,除需上传图片资料外,还需上传能证明社会实践指导天数的证明材料,如被调研单位盖章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中也应包含实践团队名称,指导老师姓名以及实践天数)等。教务部进行指导教师工作量的核定。
(四)团队活动经费
暑期社会实践的经费由个人和团队自筹。学校对校级及以上重点团队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原则上校级重点团队资助金额为5000元,院级重点团队资助金额为2000元。资助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通过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审核成功的团队,其实践经费由校团委依据上级团组织相关要求进行支持。
2021-06-28 15:53
2021-06-03 14:16
2020-12-25 10:18
2020-12-07 15:06
2020-12-03 15:25
2020-07-17 10:04
2020-06-22 14:06
2020-06-22 13:56
2020-06-03 14:32
2020-05-24 13:22
2020-05-23 13:35
2020-05-23 13:26
2020-05-22 13:33
2020-05-22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