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办单位收益
此次大赛为XX冠以协办单位名称,且此次大赛对外的所有宣传皆用此名。协办单位享有下列广告权益:
1)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设计制作广告牌一块,做为晚会现场辅助背景(体现企业VI或广告语);
2)现场解说:赛事开始前祝贺性广告(硬广告10秒);
3)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广告宣传条幅2条;
4)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鸣谢巨幔1幅;
5)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拱门1个(用于场外宣传);
6)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大型空飘汽球2个(用于场外宣传);
7)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设置主持人串联词(口头鸣谢)或选手答题1道(关于企业宣传或产品宣传);
8)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片尾字幕鸣谢;
9)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现场观众方队(20人);
10)由协办单位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奖;
11)为协办单位在晚会现场设贵宾席1人;
12)本次活动将制作印有冠名单位名称或LOGO的宣传海报2万份;
13)本次活动将制作印有冠名单位名称或LOGO的宣传单页5万张;
14)本次活动将在长春晚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巷报等媒体刊登四版约16次大赛广告均在广告中体现冠名单位名称或LOGO,其中配发主办单位硬性广告2次,软文章10篇;
15)大赛初期将在吉视卫视、吉视文体频道循环播出报名广告,每天8次,每次30秒(2004年6月28日—2004年7月30日)。广告中均体现协办单位名称或LOGO;
16)网络报名的广告中均体现协办单位名称或LOGO;
17)本次活动将为协办单位策划大型相关主题活动1次。
B.主题活动回报
协办单位可选择本次大赛的相关主题活动,主题活动列表见第二部分:项目构成(另行协议)。
C.媒体宣传回报
一、新闻发布会
1、单独举办“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合作签字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另行协议)
2、组委会授予“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合作伙伴”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3、邀请主办地的各类媒体出席新闻发布会。
二、媒体专访
就合作伙伴的市场营销主题,安排媒体刊发专访。
宣传媒体为:(内容待定)
三、媒体广告
参见宣传计划(另行协议)
四、赛事期间合作伙伴广告载体权益的广告效益
通过各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网络等媒体对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赛的转播、报道等所体现出的巨大的广告价值。
D.行业收益回报
一、用大赛的宣传促进产品销售收益;
二、赛场销售专区零售
选择最具影响力的赛场协调合作伙伴销售专区;
三、通过提升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价值;
四、其他:
合作伙伴回报权益或合作伙伴对回报权益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另行商议。
※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协办费30万元人民币
A.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协办单位资源回报
一、组委会荣誉
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2004)暨XX杯东北分赛区合作伙伴—
协办单位
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2004)暨XX杯东北分赛区组委会委员——
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2004)暨XX杯东北分赛区名誉副主任
二、企业使用本模特大赛无形资产权益
1、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指定产品之称谓。
2、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2004)徽记使用权利。
3、获准可任选一名(中盛签约的获奖模特)担任企业形象代言人,任期一年(只含硬照部分)。
4、获准可任选3名中盛签约的获奖选手拍摄企业年历、台历。
5、获准一次可任选8~10名中盛签约的获奖选手进行企业产品促销活动,期间发生的住宿、交通费用由企业承担,协议另签。
三、协办单位收益
此次大赛为XX冠以协办单位名称,且此次大赛对外的所有宣传皆用此名。
协办单位享有下列广告权益:
1)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设计制作广告牌一块,做为晚会现场辅助背景(体现企业VI或广告语);
2)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广告宣传条幅2条;
3)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鸣谢巨幔1幅;
4)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拱门1个(用于场外宣传);
5)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大型空飘汽球2个(用于场外宣传);
6)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设置主持人串联词(口头鸣谢)或选手答题1道(关于企业宣传或产品宣传);
7)晚会现场为协办单位提供片尾字幕鸣谢;
8)由协办单位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奖;
9)为协办单位在晚会现场设贵宾席1人;
10)本次活动将制作印有冠名单位名称或LOGO的宣传海报2万份;
11)本次活动将制作印有冠名单位名称或LOGO的宣传单页5万张;
12)本次活动将在长春晚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巷报等媒体刊登四版约16次大赛广告均在广告中体现冠名单位名称或LOGO,其中配发主办单位硬性广告2次,软文章5篇;
13)大赛初期将在吉视卫视、吉视文体频道循环播出报名广告,每天8次,每次30秒(2004年6月28日—2004年7月30日)。广告中均体现协办单位名称或LOGO;
14)网络报名的广告中均体现协办单位名称或LOGO;
15)本次活动将为协办单位策划大型相关主题活动1次。
B.主题活动回报
协办单位可选择本次大赛的相关主题活动,主题活动列表见第二部分:项目构成(另行协议)。
C.媒体宣传回报
一、新闻发布会
1、单独举办“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合作签字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另行协议)
2、组委会授予“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合作伙伴”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3、邀请主办地的各类媒体出席新闻发布会。
二、媒体专访
就合作伙伴的市场营销主题,安排媒体刊发专访。
宣传媒体为:(内容待定)
三、媒体广告
参见宣传计划(另行协议)
四、赛事期间合作伙伴广告载体权益的广告效益
通过各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网络等媒体对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赛的转播、报道等所体现出的巨大的广告价值。
D.行业收益回报
一、用大赛的宣传促进产品销售收益;
二、赛场销售专区零售
选择最具影响力的赛场协调合作伙伴销售专区;
三、通过提升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价值;
四、其他:
合作伙伴回报权益或合作伙伴对回报权益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另行商议。
※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协办费10万元人民币
A.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协办单位资源回报
一、组委会荣誉
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2004)暨XX杯东北分赛区合作伙伴—
协办单位
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2004)暨XX杯东北分赛区组委会委员——
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2004)暨XX杯东北分赛区名誉副主任
二、企业使用本模特大赛无形资产权益
1、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暨XX杯东北分赛区指定产品之称谓。
2、首届全国汽车模特大赛(2004)徽记使用权利。
3、获准可任选一名(中盛签约的获奖模特)担任企业形象代言人,任期一年(只含硬照部分)。
4、获准可任选3名中盛签约的获奖选手拍摄企业年历、台历。
5、获准一次可任选8~10名中盛签约的获奖选手进行企业产品促销活动,期间发生的住宿、交通费用由企业承担,协议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