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府单位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了党的建设
2012年上半年,我局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贯彻《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先锋奖旗、先锋奖章”竞赛活动,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全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今年,在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中,我局认真抓好全局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星期一早会学习不动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有关文件、业务知识,继续抓好对党员干部的形势任务教育、党性教育,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学习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的实效性和实用性,做到支部有学习记录,职工有学习笔记。
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促进了职能和作风转变,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及时解决职工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实际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防止上访,越级访和群访,上半年,我局对杨靖宇纪念馆职工制定了企业转制方案,有关问题正在着手解决,避免了该单位职工群体访,全局职工没有一人参加“法轮功”组织,促进了全局和谐稳定。
2、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
在组织建设中,局总支和各支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根据《本溪县基层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办法》,坚持选拔任用干部原则和条件,适时对新华书店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任用。加强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及党内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在5月15日政务公开日,局组织相关人员上街宣传,完成了2012年报刊订阅任务,上交党费2672.1元。
3、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局总支能严格贯彻执行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及县纪委会议精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质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分工和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做到不贪、不占、不摆阔气、不讲排场、不乱报销,党员干部不借子女升学操办敛财,领导班子成员严禁办私事用车,廉政勤政,班子团结,即有分工又有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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