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将上线试运行。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获悉,公积金缴存职工自26日起可在网上预约办理28日后全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该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已经超过350万人,初步预计28日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业务上线试运行后,会形成一个提取业务高峰期。因此,“除非是急用,否则完全没必要赶在提取业务上线初期办理。”
据悉,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将24小时开放提供网上预约服务,职工申请时可以清晰地了解所有业务银行网点的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人数,根据自身情况预约业务办理时间和网点。在预约成功后,职工只需在约定的时间,携带办事所需材料,直接到选定的业务银行网点即可。
对于具体的提取规定,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比如租房提取,9月28日来申请,可提取2010年12月到今年9月共10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10月来办,可提取2010年12月到今年10月共11个月的月可提取额;11月来申请则可提取前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以此类推。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据悉,除了在提取业务全部上线初期全面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提取业务外,公积金中心还将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这三家归集银行一起推出多项服务措施,方便广大缴存职工。
■预约流程
打开公积金网站http://www.szzfgjj.com/,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如首次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的,须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修改。具体操作如下:
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
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
密码修改成功后,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注意: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注意事项
①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到预约机构的排队机取号,办理相关业务。
②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3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③每日预约时间分为6个时段,分别为9:00- 10:00、10:00-11:00、11:00- 12:00、14:00- 15:00、15:00- 16:00、16:00- 17:00.
④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⑤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特别提醒
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职工,目前各业务银行网点的可预约人数是根据各网点每个工作日的最大业务办理能力设置的,各网点只有在预约不满的情况下才会受理职工临柜提取申请。同时也提醒缴存职工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预约业务办理时间和网点,并做好计划安排,如果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业务,应及时在公积金中心官网(www.szzfgjj.com)网上办事大厅取消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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