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休闲娱乐 > 鹏城活动 > 正文

“深圳好声音”歌手大赛 各个区域同步展开

[作者:覃百券]
2012-12-04 15:07

  “深圳好声音”歌手大赛 各个区域同步展开

“深圳好声音”歌手大赛 各个区域同步展开

  时间: 2012年11月13日 至 2013年1月31日 每天 00:00 - 23:30

  地点: 深圳 罗湖区 深圳市各个区域同步展开

  费用: 免费

  类型: 音乐-小型现场

  发起人: cc洋葱

  活动详情

  为积极响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振兴和发展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创造深圳质量,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更好地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推动深圳文化产业的发展,开创深圳文化的国际化新纪元,首届“深圳好声音歌手大赛”将于2012年11月全城启动!大赛秉承追求音乐梦想、执着拼搏的精神和用心歌唱的理念,给更多追逐梦想的人注入无限“正能量”,共同创造出美丽善良的声音传播到各个角落,让深圳的好声音唱响到全中国乃至世界。

  大赛主办机构:中国音乐产业发展研究院

  大赛策划执行机构:深圳依林传媒

  战略合作媒体:深圳新闻网

  大赛法律顾问机构:广东深华夏律师事务所

  大赛指导机构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大赛主题:因为音乐 生活更加多彩 因为音乐 梦想展翅翱翔

  大赛口号:玩转音乐·唱响心声·唱出深圳最美,最善良的好声音

  参赛范围:年满16周岁,热爱歌唱的所有音乐爱好者

  报名方式:参赛选手必须在大赛指定报名点或网络在线报名

  (详情参考报名版块)

  活动时间:2012年11月——2013年1月

  活动咨询微博:@深圳好声音歌手大赛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大赛奖励:

  第一名:冠军奖杯、证书、奖金20000.00元;

  第二名:亚军奖杯、证书、奖金5.000元;

  第三名:季军奖杯、证书、奖金3,000元;

  大赛十强选手:优胜证书1份。

  大赛优胜奖:优胜证书

  大赛原创歌曲奖:证书

  第一:初赛

  1、初赛为个人清唱,可自带非插电类乐器弹唱

  2、活动不分专业组和业余组

  3、每个选手演唱的时间不超过两分钟

  4、允许以组合形式参加比赛

  5、鼓励原创,适当加分

  6、比赛时须提前20分钟到场,现场填写参赛简介,比赛时提交给评委。自报姓名后清唱,评委根据各自细则打分。演唱为2分钟之内。

  7、初赛结束:入围选手将短信通知,领取通关卡,为复赛做准备,选手时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第二:复赛

  1、参赛选手自选一首词曲健康、具有时代感的作品参加比赛,鼓励选手演唱新近时期的作品,并做简短自我介绍,全部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2、伴奏曲目:选手自备演唱伴奏音乐。

  3、形象要求:选手参赛时服装应尽量适合本人气质、年龄和作品风格。

  第三:决赛

  自备两首歌曲,自备伴奏带。时间3-5分钟之内。

  复赛晋级的15位选手最终决出冠、亚、季军及十强名单。

  每名选手准备两首歌曲,比赛进行两轮,第一轮淘汰的5名选手将获得优胜者名次,晋级者成为大赛10强,再进行冠亚季军的争夺。

  大赛流程:

  1、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2月20日

  报名地点:网络在线报名、分赛场现场报名(分赛场场地报名者必须之后提交网络报名资料)

  2、初赛

  初赛时间:2012年12月20日--2012年12月31日

  初赛地点:各赛区分赛点

  初赛内容:分赛区初选,每个赛区选拔3-5个名额

  3、复赛

  复赛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0日

  复赛地点:拟定分赛场之一

  复赛内容:复赛决出前15名晋级15强

  4、决赛

  决赛时间:2013年1月上旬至2013年1月末

  决赛地点:拟定深圳剧院

  决赛内容:决赛采取两轮淘汰制,决出冠亚季军和大赛10强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