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一起16年前投毒杀人案近日再审改判无罪,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具体经过究竟为何?一起来看看下文的详细内容吧!
吴春红投毒杀人案改判无罪:
近日,16年前的河南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河南高院作出判决,改判吴春红无罪。
据悉,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吴春红被认定为凶手。
案件具体经过:
2005年至2007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2008年10月,商丘中院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河南高院于次年7月维持该判决。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
从2004年11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2020年4月1日无罪释放,被羁押5611天后,50岁的吴春红终于重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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