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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驶考试通用评判标准有哪些

[作者:黎炎]
2014-12-15 16:17

   汽车驾驶考试通用评判标准有哪些?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遮掩、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8.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的;

  9.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0.视线离开行驶方向2S的;

  11.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2.不按规定速度行驶;

  13.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4.车辆行驶中骑轧车到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5.长时间骑轧道路分界线行驶的;

  16.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17.因观察、评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18.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19.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20.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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