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婚姻中,婚姻也是有分类的其中就有普通婚姻和军婚两种不同类型,而军婚在婚姻法律中,一般都是享有一些特殊规定的,但对于想嫁兵哥哥的女生来说,如果选择军婚就有一些别的条件,那么,军婚和普通婚姻有什么不同呢? 军婚有哪些特殊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文章是如何说的吧。
军婚和普通婚姻有什么不同
一、第三者将会被严惩
首先,一般婚姻,出现第三者,可能顶多会产生情感上的纠纷,但是在军婚中,第三者可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就会触犯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人认为这项法律限制了婚姻自由,但你要想让军人在前方安心为国拼搏,国家就应该保障军人的后方稳定,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二、结婚登记多了一项步骤
1、首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要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需要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三、婚假比普通婚姻婚假长
普通婚姻: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有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军婚: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即最多可享有22天的婚假。
军婚有哪些特殊规定
为了确保军人婚姻家庭的稳定,免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关怀军人家庭,保护军人婚姻,我国在法律中对军婚有着特殊的保护性规定。现行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国防法、刑法、婚姻法和有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等规定当中,1997年公布的《国防法》第59条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这一法律条款从原则上规定了法律对军婚的特别保护,这就使得我们在以后立法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保护军人的婚姻,我国现行《婚姻法》第33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对现役军人配偶的婚姻自由权做出了限制,离婚时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这对于军人配偶来说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法律对于军人配偶提出离婚作了“但书”的规定,即“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包含两层意思:
(1)军人配偶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时,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取得军人的同意;
(2)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时,军人配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再征求其同意。本条款中“现役军人”的范围。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武警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和有军籍的学员,不包括未取得军籍的军队在编职工和军队聘用的非现役文职人员,也不包括预备役军人和在地方大学就读的国防生,退役、复员和转业人员也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围。
以上就是军婚和普通婚姻有什么不同 军婚有哪些特殊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0-12-07 15:02
2020-12-07 14:55
2020-12-07 14:43
2020-07-09 10:23
2020-07-08 10:17
2020-06-30 13:45
2020-06-29 16:53
2020-06-29 16:49
2020-06-29 10:58
2020-06-23 16:52
2020-06-16 11:19
2020-06-03 13:37
2020-06-03 13:33
2020-05-28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