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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双方户口怎么办呢 有什么处理方法

[作者:毛五弟]
2019-04-09 08:27

  现在的晚婚越来越晚,离婚却越来越多。那么离婚之后双方的户口怎么办呢?有什么处理方法!

  1、两人离婚后选择再婚后迁出。

  两人离婚后选择再婚的,可以直接把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按照当地户籍办政策的要求进行办理。正常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且符合当地户籍政策的要求才可以办理。

  如果离婚时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的,还需要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才能办理。具体办理条件建议咨询迁往地户籍办。

离婚之后双方户口怎么办呢
离婚之后双方户口怎么办呢(图片来源:摄图网)

  2、夫妻离婚后自己可决定迁出或者不迁出。

  夫妻离婚后,选择迁出户口的往往是女方。很多人也有这样的误解,认为离婚后女方就一定要迁出,其实并不是这样。除非夫妻离婚时有迁出的判决约定或者调解书有此项要求,否则男方是无权要求女方迁出的。

  想要迁出的可凭借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离婚证明去户籍办办理。不想迁出的户口也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夫妻离婚时户口簿会加盖“离婚”公章,所以也不用有太多的担心。

  3、离婚后的户口迁回原籍。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

  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4、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

  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以上就是离婚之后双方户口怎么办呢 有什么处理方法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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