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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处理

[作者:董屹]
2017-11-08 16:33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处理?下面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一、离婚后户口怎么分户

  (一)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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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离婚分户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二、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上文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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