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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财产怎么分割 老人再婚财产分割问题

[作者:田日侗]
2016-01-10 17:52

   老年人再婚财产怎么分割呢?下面介绍一下老年人再婚财产分割问题,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是甲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乙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乙对该房产所享有的财产份额应该由甲与丙共同继承,在甲与丁结婚后,甲对该房产所享有的财产份额应该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因此,该房产不会成为甲与丁的共同财产。但是,假如甲先于丁去世,丁作为甲乙的配偶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这时,如果甲不立遗嘱,甲的财产应该由丁和丙共同继承。如果想要改变上述财产的性质,可以采取书面的财产约定或立遗嘱的办法。

  老年人再婚的财产问题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实际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93年,实行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即不论男女哪一方的财产,一结婚就变为双方共有。

  第二阶段是1993年至2001年,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共有制,即共同生活4年,生活资料归双方共有。共同生活8年,生产资料和住房归双方共有。但从2001年4月28日颁布新《婚姻法》以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已经完全归个人所有。一方辞世,如无特别遗嘱,子女仍有财产继承权。

  所以,实行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的制度,才能保证老年再婚的成功。郝麦收把这种原则定义为“三不变”,即老年再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再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亲子关系不变。再婚前,遵照这些原则到相关单位进行公证或见证,将会为老年人再婚免去后顾之忧。

  老年人再婚财产怎么分割?上面介绍的老年人再婚财产分割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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