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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婚假规定2014 合法的婚假条例

[作者:秦吏眄]
2015-01-03 10:49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深圳市婚假规定2014,相信可以帮到您哦!

  深圳市婚假规定2014:法定晚婚婚假多少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深圳市婚假规定201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

  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深圳市婚假规定2014:关于再婚的婚假问题

  1、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2、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3、再婚年龄达到晚婚的标准,不能享受晚婚待遇。

  4、只有在同时符合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和“双方均为初婚”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婚姻法》规定的“晚婚”。

  以上是深圳市婚假规定2014,相信可以帮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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